浙江海洋学院2010年硕士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通知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0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10年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今年招生任务,落实好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0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10年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今年招生任务,落实好校、院二级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就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年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010年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教育部公布的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和符合条件调剂来我校的考生均须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要求。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规模)
我校2010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为捕捞学、海洋生物学学术型学位和养殖、渔业、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和食品加工与安全五个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招生规模)中学术学位有6名计划外指标,专业学位全部为计划内指标。
三、2010年调剂政策与调剂工作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数学、英语考试科目的,只能从高到低(数学一到数学二、英语一到英语二)调剂、不能从低到高(数学二到数学一、英语二到英语一)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原则上可以相互调剂;但专业学位若需调剂到学术学位必须考试科目一致。
6.对农学学科门类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的要求方面可从宽掌握。
7.学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工作学校以接收到考生的入学初试考试试卷为准。
四、招生复试工作任务分工
1.研究生处研究制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学科专业(领域)牵头学院协同相关学院负责考生生源争取,完成对来校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要求考生离校前完成对研究生自愿调剂申请书的填写,完成复试(除外语测试)、网络调剂工作,统计好入学考试总成绩,提出待录取名单和排序,明确待录取考生类型,完成招生计划任务。
3.外国语学院牵头组织,协同相关学院负责完成对复试考生的外语测试工作。
4.学校公共管理与医疗中心协助负责体检医院的联系和研究生体检工作。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名单的审定。
五、招生工作组织与管理
1.招生工作组织。海洋生物学由海洋科学学院牵头负责,食品与医药学院、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等协同配合;捕捞学由水产学院牵头负责,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等协同配合。农业推广硕士养殖、渔业领域由水产学院牵头负责,海洋科学学院、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等协同配合;农村与区域发展由管理学院牵头负责,人文学院、社会科学部等协同配合;农业信息化由数理与信息学院牵头负责;食品加工与安全由食品与医药学院牵头负责,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等协同配合。
2.研究生处、各有关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准备,按要求组织成立各级研究生招生复试机构,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工作。研究生处重点研究制订好招生工作规范,指导各有关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完备相关基础材料。
3.各学科专业(领域)牵头学院协同相关学院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争取优质生源,确保研究生招生任务完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学院可以对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配,但必须保证本学院招生计划任务完成;跨学院招生指标调配须征求学校意见通过后再执行操作。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领导、参与研究生招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文件,确保政策掌握到位、工作程序到位、操作执行到位。
2.今年研究生招生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部门和牵头学院、牵头学院和配合学院(部、中心、所)之间要协调处理好工作关系;参与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人员要明确各自岗位职责,熟悉工作内容,抓紧时间、抓住机遇,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
3.各有关学院、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充分发挥好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的作用,积极做好各种类型的招生宣传工作,以尽快速度争取更多优秀生源来校就读。
4.我校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农口类专业,招生难度较大,各有关学院要引起高度重视;原则上实行各学院招生计划包干责任制度。同时各级单位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招生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工作规范,注意工作保密,严禁泄题漏题,预防招生工作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各学院要及时回复调剂考生的调剂申请;阶段复试结束后,要及时处理好调剂考生的调剂申请和待录取状态,同时将复试结果和考生自愿调剂申请书移交研究生处统一办理;破格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破格复试录取考生的规定;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有关学院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复试工作的材料整理与归档工作。
6.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总结,请于5月30日前交研究生处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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