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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海洋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浙江海洋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复试形式

根据国家要求、当前疫情形势、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以及学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2021年我院专业复试形式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复试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学院各专业分数线,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63

37

56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252

33

50

105500

药学

299

41

123

注: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请具体咨询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五、调剂考生选拔原则

1.食品方向调剂: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前提下,优先考虑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背景考生

2.药学方向调剂: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前提下,优先考虑药学、化学、生物等专业背景考生

3.开放调剂系统至少开满12小时后,暂时停用调剂库。在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前提下,对符合专业背景考生进行遴选,以初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在初试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考研英语成绩、有发表科技论文、有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等重要业绩的考生。

、复试过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学院根据学校及学院总体安排、生源组织情况而定。

2.复试地点:学院根据学校及学院总体安排、生源组织情况而定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30%考生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无法返校盖章的话,需提供相关说明)。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

针对今年特殊形势,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重点考察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1.面试试题包括:考生中文自我介绍2 min、英语测试5 min、专业测试6 min、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7 min4个模块,网络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 min

2.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外语能力测试是必测项目;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其他

1本办法自2021320日起开始实施。

2.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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