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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海洋大学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渔业)设施化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本专业学位点优先招收生物、工程、农业、环境类专业本科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复试形式

  根据国家要求、当前疫情形势、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以及学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国家工程中心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研招网远程面试形式,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三、复试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工程中心复试工作由本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1.由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任组长,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复试工作。国家工程中心研究制定适合本专业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2.复试工作更加突出对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国家工程中心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本专业分数线,具体如下: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本专业学位点优先招收生物、工程、农业、环境类专业本科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复试形式

  根据国家要求、当前疫情形势、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以及学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国家工程中心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研招网远程面试形式,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三、复试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工程中心复试工作由本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1.由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任组长,指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复试工作。国家工程中心研究制定适合本专业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2.复试工作更加突出对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国家工程中心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本专业分数线,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备注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253

33

50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考生:5月中上旬,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批调剂考生,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控制在1:1.2。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若受疫情影响,有学生提出无法返校盖章的话,需提供相关说明)。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复试阶段专业课测试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五)面试内容

  针对今年特殊形势,国家工程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外语能力测试是必测项目,由各学科专业(领域)牵头学院组织实施;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0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专业,国家工程中心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优先招录具有生物、工程、农业、环境类专业背景的考生。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国家工程中心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国家工程中心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国家工程中心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规定级别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国家工程中心负责老师。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咨询服务

  1.国家工程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考生咨询电话:***********

  2.国家工程中心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国家工程中心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国家工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国家工程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国家工程中心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复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国家工程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国家工程中心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上报研究生院,统一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十一)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国家工程中心招生办公室电话:************

  九、其他

  1.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国家工程中心网站公开。

  2.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5月4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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