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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考研“现场确认”致考生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除须进行网上报名外,还须进行现场确认,现提示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1.国家规定的统一的现场确认日期是2012年11月10日-14日,但各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日期,以考点的公告为准。
  2.考生应到网报所选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对于考点选择有误的考生,请咨询所选考点是否允许参加现场确认,以免影响研究生报考。
  据我们了解,金华市高招办只接收以下几类考生在金华市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①就读高校所在地是金华市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
  ②户口是在金华市大市范围内的考生;
  ③能证明本人工作所在地是在金华市大市范围内的考生(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光是工作单位证明是不算数的);
  ④报考浙江师范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这类考生,考点只能选择3307金华市高招办考点;且不必提供户口在浙江或在浙工作证明)。
  非上属范围内的考生,如果考点选择了金华市,一般属于考点选择错误,是否能参加金华市高招办考点的现场确认,请咨询金华市高招办。
  浙江省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点联系表
  其他报考点联系方式,参见中国研招信息网“网上报名”栏右侧的“网报公告”,或各省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考点现场确认有关安排:

  1.为方便 浙江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现场确认,金华市高招办特别安排一场我校应届生的现场确认。
  l 考生对象:浙江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l 确认时间:11月6日(周二)上午08∶00~下午13∶00。
  l 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同学,根据自身安排和需要,可以在11月10日-14日期间,到金华市高招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见以下第4条确认安排)

  2.报考浙江师范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可以在11月6日(周二)下午到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参加现场确认(这是金华市高招办为方便考生确认而特意安排的),其他类别考生,不能参加本场现场确认。
  l 考生对象:报考浙江师范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
  l 确认时间:11月6日(周二) 下午13∶00~16∶30。
  l 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下午参加确认的考生必须在下午4∶00前到达确认现场,并按序排队)未能参加本场现场确认的两种专业学位考生,在11月10日-14日期间到金华市高招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见以下第4条确认安排)

  3.报考浙江师范大学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温州地区的考生,可以在11月8日(周四)下午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温州市车站大道737号)参加现场确认(这是金华市高招办为方便报考我校MPA的温州考生确认而特意安排的),其他类别考生,不能参加本场现场确认。
  l 考生对象:报考浙江师范大学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
  l 确认时间:11月8日(周四) 下午13∶00~15∶30;
  l 确认地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温州市车站大道737号)(下午参加确认的考生必须在下午3∶00前到达确认现场,并按序排队)未能参加上述场次现场确认的考生,在11月10日-14日期间到金华市高招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见以下第4条确认安排)

  4.金华市考点:
  l 考生对象:所有可以在金华市考点报考的考生,含上述两大类考生;
  l 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l 确认地点:金华市丹溪路503号(婺江新村北大门旁)
  确认地点联系电话*************。考生可乘公交19路、20路、27路、54路到婺江新村站下。
  根据往年经验,在丹溪路参加金华市考点确认相对较空,排队时间较短。

  三、其他考点(非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考点)现场确认有关安排:
  请查看所在省及报考点关于网报、现场确认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四、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进行现场确认时,考生需要带的材料是: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还需持有《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及军校学员证或军官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
  4.其它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规定的相关材料。
  金华市考点还需要提供:工作在浙江省但未随迁户口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即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但报考浙江师范大学MBA、MPA的考生不必提供该证明材料)。
  说明:材料未带齐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确认程序
  入场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为学生证)→提供网络报名号→交费→电子摄像→领取确认单→确认单上签字后上交→离场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注:现役军人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还需持有《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及军校学员证或军官证。
  部分考生的证件号或者毕业证书号(不是毕业证书本身的编号,而是学校自编号,一般以学校代码开头)等信息填写有误的,可以当场更正的请更正(注意:金华市考点现场确认时不受理报名信息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提前向考点领取校验码进行网上补报名。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六、未参加网报、或报考点选择有误的考生如何报名:
  2013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名,特殊情况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是否开展补报名工作。补报名的流程为:①考生申请;②报考点按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补报名原则给考生发放校验码(推免生还需推荐学校发放推免生校验码);③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11月10-13日每天9:00-22:00;④11月14日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因研招考试实行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且部分考生信息网报时要进行网上校验,补报名一律要由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报考点不得以手工录入的方式为考生补报。
  报考点选择有误的考生,应重新报名(重新报名须按补报名的流程办理)。

  七、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如有考试科目,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八、考试用笔特别提醒:
  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各考生在答题时务必注意:主观题考试用笔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九、其他:
  1.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都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网报无效。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失去本次报考资格。已录取的推免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自动失去录取资格。
  2.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录取通知书等还得邮寄,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等都得正确。
  3.凡是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其报名费在现场确认时先自行支付,在下学期由研究生学院汇总名单到所在学院领取(注意,报名而缺考者不补还报名费)。
  4.经初试能参加我校研招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都得带上审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详情请登录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查询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对于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视为学历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十、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各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各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4.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5.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将给本人、亲人、所在单位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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