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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工学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省属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校园集云山之神秀,汇珠水之灵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于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1月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设有18个二级学院和华南地区最大的雅思考点;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植物保护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农业、风景园林、兽医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硕士授权专业34个,5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科研平台18个。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292项,其中国家级73项,省部级452项;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30多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两项。获授权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共出版学术著作132部,发表学术论文5000多篇,其中,被SCI、EI检索系统收录348篇。学校先后与英国利物浦大学、诺丁汉大学,美国夏威夷大学、威斯康星大学、西雅图城市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创价大学等建立了友好互访和学术合作关系。

  目前,学校有白云校区、海珠校区和钟村实习农场。学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423人,具有博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150多人;现有国家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两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2人,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10人,珠江科技新星4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两个,校级科技创新团队14个。学校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图书馆纸质图书155万册,电子图书320万册,各种类型数字资源库18个。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17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拟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17个专业及农业、风景园林、兽医等3个类别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9名,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招收3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9月24~27日,考生进行信息查询、应届生预报名;10月10~31日,正式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11月份,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命题全部按照全日制要求执行。

  2.考生复试时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成绩单)。

  3.考生填写信息和缴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一律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三、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①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

  ②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2.初试科目

  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2数学二、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第四单元: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②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政治、外国语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海珠校区。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办法请于复试前参阅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

  六、其他说明

  1.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我校各招生专业(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接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将尽量在校内相近专业或方向进行调剂录取,或向兄弟院校推荐。

  4.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到当地书店或与有关出版社联系购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

  5.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http://www.zhku.edu.cn)进入研究生处主页查询下载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制、学费及所设奖助学金项目

  (一)学制、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项目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倾力为研究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和机会。2017年,我校继续实行一系列的奖助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参评对象
奖助金额
奖助比例
1
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破格录取)免除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学费,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其他考生免除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学费
不设固定比例,符合要求即可获奖,如中途退学需将奖励的10000元全部退还给学校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达到评定条件的研究生
20000元/人
依国家下达名额组织评审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体研究生
一等奖每人10000元/年;二等奖每人6000元/年;三等奖每人3000元/年
一年级奖励面为100%,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根据相应条件获奖;二年级时,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二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年级时,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符合相应等级要求即可获奖。
4
研究生助学金
全体研究生
一年级每月发放700元,二年级及三年级每月发放8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全体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00%
5
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体新生
学校为2017级学生购买,具体金额根据广州市医保局当年度公布标准确定
被录取且报到入学,资助比例为100%
6
免交住宿费
全体新生
1500元/人·年
被录取且报到入学,比例为100%
7
助研津贴
全体研究生
自然科学类每月不低于300元/人;人文社科类每月不低于200元/人
导师可根据学生助研情况发放
8
出国交流学习资助
获得学校出国交流资格的学生
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资助
学校每年资助名额为10人
  9
助管津贴
全体研究生
300~500元/月·人
学校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参与助管岗位的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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