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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1.依照专业实际,差额复试。具体比例与名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名额1:2的比例组织复试。

  2.实行综合计分,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考核确定。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综合笔试成绩占20%,面试占20%)。复试不及格(专业综合笔试50分为及格;面试60分为及格;复试专业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折合计算后的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加试60分为及格)者不予录取。按以上比例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各专业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为确保公平,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管理领域分数线总分划定为276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农村发展领域分数线总分划定为269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艺术硕士分数线总分划定为356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其他专业及领域均为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复试考生: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除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外,各学科点还需根据计划数、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三、复试工作程序

  1.时间安排。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心理测试、政审、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考试、面试(含英语口试)等。

  3.复试流程

  (1)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审表(在研究生处主页相关下载中招生栏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资格审查、政审和思想品德考核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则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则取消复试资格。政审和思想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为主,辅以面试。政审不合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

  (3)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请考生自备体检费用(186.40元/人),前往指定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原市总工会对面)。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本专业考生的专业复试。专业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复试工作组应根据不同考生的情况,事先准备好口试提纲,须包含英语口试内容,一般以20分钟长度为宜,应有详细记录。笔试内容必须和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考试内容一致并配有答卷,专业综合试题准备两套,相关学院自选一套,笔试时间不少于两小时,按百分制记分。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同时组织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加试工作(包括命题、考试与阅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上为及格)则复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统一备案公开。

  四、组织管理及要求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及纪委、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复试录取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分管副院长和研究生导师组长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审查考生资格和考生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及档案材料。各学科专业点成立以研究生导师组长和相关教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工作组(不少于5人组成,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当然成员,确定秘书1人),组织本专业复试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将复试工作方案应于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实施。其内容包括: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⑵复试工作细则。包括确定复试名单原则及复试范围、复试方式、笔试科目与试题、名次排列办法、复试时间安排。⑶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3.各学科专业点负责填写考生复试记录表并附笔试试卷(含同等学力加试试卷),由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签署录取意见后报学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报广东省考试院、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排名情况表及复试记录表等考生材料请于复试完成后报送学校研招办。

  4.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复试工作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评判准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复试内容和复试试题等情况。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对各专业的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违反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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