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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05年招收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学位办[2005]36号文件)批准,我校已具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指标

代码 招生类别 专业、领
域代码 
专业或领域名称 招生
指标 
备注 
420100 教育硕士
(Ed.M) 
  1、教育管理
2、学科教学(数学)
3、学科教学(语文)
4、学科教学(化学)
5、学科教学(体育)
6、学科教学(英语)
7、学科教学(物理)
8、学科教学(美术)
9、学科教学(历史)
10、学科教学(生物)
11、现代教育技术 
150 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确定各学科领域的招生人数 
430100 工程硕士 430102
430112
430114
430115
430117 
1、机械工程
2、计算机技术
3、建筑与土木工程
4、水利工程
5、化学工程 
自定   
470100 农业推广硕士 470101
470102
470103
470104
470105 
1、作物
2、园艺
3、农业资源利用
4、植物保护
5、养殖 
自定   
480100 兽医硕士     自定   
490100 公共管理硕士(MPA)     80   
910100 高等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050101
050105
070101
070304
090601
090602
090603 
1、文艺学
2、中国古代文学
3、基础数学
4、物理化学
5、基础兽医学
6、预防兽医学
7、临床兽医学 
130 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 
92010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1、旅游管理
2、食品科学 
30
30 
  

  二、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Ed.M)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工程硕士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农业推广硕士 (1)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2)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者;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者;(3)工作业绩突出;(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农业推广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农业推广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兽医硕士 (1)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2)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者;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者;(3)工作业绩突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5.公共管理硕士(MP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6.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7.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三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7月28日至31日。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我校或河海大学参加报名;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根据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报名点参加报名。我校现场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校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2.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统一组织,在考生复试时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到我校研究生招办或报考学院索取,也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主页“表格下载”中下载,或者从“学位中心”网站下载,网址见上),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审查材料必须是原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

  (1)教育硕士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

  其中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全国联考。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2)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

  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即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3)公共管理硕士

  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5门。

  其中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为全国联考。

  (4)高等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政治理论、“GCT”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其中“GCT”考试为全国联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两门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以上各类别考试科目中的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全国联考科目命题由“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命题依据(考试大纲与参考书)详见“学位中心”网站公告。我校自行命题的考试科目(名称与参考书)详见本简章的附件部分。

  2. 全国联考时间

  2005年10月22日、23日。

  3.考试地点

  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通知地点参加考试。

  五、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与录取名单。

  其中,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录取考生中,对无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有一定限额,详见“学位中心”网站公告,或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查阅学位办[2005]36号文件。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

  1.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由我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实际业务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技术职务的人员(我校将给聘任导师颁发聘书)联合指导,结合生源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共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2.学习年限 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或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是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研究(总结)报告等。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授予

  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收费标准

  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共15000元/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和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共18000元/生;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共28000元/生。

  九、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段海、高明国;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电子邮件信箱(E-mail):yjszs@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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