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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扬州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我校2016年大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您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生,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者。
  2.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的发明专利或创造成果。
  4.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成绩100分以上、雅思成绩7.0分以上、国家专业英语四级成绩优秀。

  二、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四、接收程序
  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按如下程序进行:
  1.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我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以面试为主)。
  4.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
  5.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五、优惠及奖助政策
  1.优先选择优秀导师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2.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生除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0912室)
  邮政编码:225009
  传真电话:*************
  邮箱:yjszs@yzu.edu.cn

  (实习编辑:塔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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