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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20〕6号)(附件1)和2020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各一级、二级学科负责人、纪检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按学科成立8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情况对各学院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复试采用差额形式,按差额比例为120%—150%确定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2),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符合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分数线要求)不足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将适当从校内、校外调剂部分合格考生参加复试,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

  拟复试人员名单经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及时通知复试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复试方式。受疫情影响,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与要求参见附件4,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

  (三)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在考核时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5)。

  学院可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详见附件6)等。

  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参照《扬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要求提前命制多套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套试卷不少于5道试题,供复试时随机抽取,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含专业课)、实践(实验)能力考查。

  五、复试流程

  (一)管理端登录。学院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设置复试信息、复试分组、材料审核、复试人员管理、候考考生管理等,确保使用过程安全、顺畅与稳定。

  (二)考生端登录。考生应提前熟悉、提前测试并熟练使用,选择具备单人单室、供电条件好、网络通畅的场所作为考室。

  考生需提前在移动设备上安装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支付宝App下载地址:https://mobile.alipay.com;学信网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进行实人验证。

  请考生提前使用学信网帐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先进行“实人验证”后,仔细阅读系统须知,确认准考信息、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要求完成交费并提交相关材料[含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考生一般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手机”或“手机+笔记本+麦克风”或“手机+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联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

  参加复试前考生需保证移动设备有足够的电量,并提前选择好环境并进行网络测试,保证网络通畅,使用前须关闭手机自动锁屏功能。

  (三)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复试,保证单人单室,提前加入并确认进入候考室,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两次“实人验证”,实人验证通过后即进入考场页面,即进入远程复试。考生需首先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摄像头环绕考生所处考室一周,以确认考生所处考室为单人单室,保证门窗关闭,无外人干扰,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可随时要求考生展示考室环境状况。

  (四)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负责候考考生管理、复试进程管理。不得参加评分。

  (五)复试小组成员按规定程序提前进入复试场所,参加面试工作,查看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发展动态、发展潜力的了解情况,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意见,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如实填写《扬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

  复试小组成员(含记录人员)在面试期间,应充分展现高尚的人格,崇高的师德,扎实的专业水平。面试时应严肃认真,注意言行,坚持公正公平。不在复试现场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随意进出面试室,不在面试室内吸烟,不讨论无关话题。未参加面试或参加某一考生面试过程不完整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参加评分。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工作。考生在复试前在线签订《诚信体检承诺书》,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规定执行。

  (二)同等学力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专科毕业及本科结业身份报考者),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对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者、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30分,专业素质测试(含笔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

  (五)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扬州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7)者均可参加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六)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关于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八)签定承诺书。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需要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见附件8)。

  七、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制定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要求,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成绩要求、工作程序、缺额信息、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及时登录调剂系统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5.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院将及时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复试录取程序,规范复试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六)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为:*************,邮箱:linxiaojian@yzu.edu.cn。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为:*************,邮箱:songkuan@yzu.edu.cn。

  附件:1.《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2.扬州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3.扬州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

  4.扬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

  5.扬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6.扬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

  7.扬州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

  8.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扬州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

  2020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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