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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介绍

 
  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是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研究教学机构。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与烟台大学合作共建,为隶属于烟台大学的独立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加强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教育工作的力度,烟台大学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

  设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的主要目的是整合省内外法学、经济管理、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员,建立一个层次较高的知识产权研究教学工作平台,在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科学研究、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广泛地开展活动,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提供咨询意见和研究报告,力争成为山东省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智库。

  作为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的主办单位,烟台大学长期以来在知识产权教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烟台大学法学院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在本科生中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九五”期间,知识产权法成为山东省唯一的民商法省级重点学科的主要专业方向之一,并于1998年开始培养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研究生。自2000年起,烟台大学投巨资建设知识产权法精品课程,对知识产权法课程进行信息化教学改革,并在此基础上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为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重视学术研究是烟台大学知识产权学科的一贯追求。学术研究不仅保证了高质量的教学,也使得烟台大学知识产权学科能够始终紧跟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的前沿,把握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脉搏。自1996年以来,烟台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司法部、山东省社科、山东省软科学项目等十二项科研项目。在一级及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出版专著十七部。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项学术奖励十二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学术刊物,如《中国法学》、《知识产权研究》、《知识产权文丛》、《知识产权》、《中国专利与商标》(香港)、《智慧财产权》(台湾)、《中国版权》、《中华商标》、《电子知识产权》、《科技与法律》、《法律科学》、《法商研究》上都可以见到我校知识产权教师的成果。烟台大学的知识产权学科以其集中、丰富的研究成果,为其在国内知识产权学术界赢得了声誉。

  为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烟台大学对现有的师资队伍进行了重新整合,组成了一支涉及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的专业教学科研队伍。目前专业教师共有教授十人,副教授六人,讲师五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二人,硕士生导师九人。70%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七名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其中还有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二人。专业涵盖广泛,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国际贸易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学科,可以开设十余门与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成立以来,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取得长足的进步, 2008年,经山东省科技厅批准,在烟台大学设立山东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基地,2010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落户烟台大学。

  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成立之后,烟台大学对相关专业招生和培养计划进行了调整,制定了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计划。

  (一)本科生教育:在理工科本科生中招收学生攻读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培养跨学科的知识产权人才。在法学本科生中设立知识产权法学方向,培养知识产权法学人才。

  (二)研究生教育:烟台大学拟在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中开设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并在法律硕士中设立知识产权方向,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实用法律人才。

  (三)在职培训:针对科学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律从业人士开设侧重点不同的课程,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高级培训。

  依靠其知识产权方面的科研优势,知识产权研究院还可为省内乃至国内的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政府知识产权决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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