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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刑法学

  一、培养目标

  刑法学是以刑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一门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本学科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刑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刑法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刑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刑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刑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

  了解中国刑事制度的历史,全面系统的掌握中国当代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剖析我国刑法立法与司法的现状,探讨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与司法科学化问题。

  2、犯罪学

  系统了解犯罪学发展的历史,主要学说流派,掌握犯罪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学说,学习和掌握犯罪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能应用相关犯罪学理论分析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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