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山东研招网 > 烟台大学 > 院校资讯

烟台大学硕士点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本专业对硕士生的培养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本专业领域内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科研道德,具有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善于合作的团结精神和关注社会的人文精神。
  3.具有比较坚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宪政与行政法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重大的理论问题;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宪法学: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行政法学: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行政法治服务。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