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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关于申报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鲁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的意见》(鲁大校发[2006]1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鲁东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06]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十一五”期间我校学科建设工作将以学科建设项目的形式开展。现将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见》和《暂行办法》是我校今后一段时间内学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行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其内涵,切实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二、申报的学科类型。本次申报工作,只涉及B1、B2两个类型,请各单位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准确选择要申报的学科,填写相应类型的申报表。在组织申报工作时,要做好充分的论证,认真总结、规划,防止随意性,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提交专家评审和学校研究。

  三、材料的真实性。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精神和《申报表》前的填表说明及表格中的注释进行填写。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填写内容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及其承担的各项工作、取得的各类成果,调入之前一律不得填写,调出人员及兼职人员不得填写。除规定可以交叉申报的学科及人员外,所报各学科人员一律不得交叉、重复。各单位的申报内容要在本单位公示,接受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监督。申报、遴选过程中对学术假冒、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另外,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时,请将各类材料原件整理好,以备核查。

  四、关于经费问题。申报表格的规划部分各栏目均要求填写所需经费额度及来源,请各单位、各学科务必认真论证、分析,既要保证所需,又要切实可行,真正做到科学、合理。

  五、相关申请表格请到研究生处网站(www.grad.ldu.edu.cn)下载,在“公告通知”栏目和“学科建设”栏目均有链接。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一律在9月5日前报研究生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材料报盘或者发电子邮件至:schg@ytnc.edu.cnchg-song@163.com.

  由于种种原因,此次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恰好安排在假期进行,虽然耽误大家的休息时间,但也为各单位、学科提供了较充分的调研、论证时间,请大家克服困难,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张斌荣(电话:2725)、宋传广(电话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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