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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进校一年多来的思想、学习、科研能力、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通过考核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激励研究生奋发向上,按期完成培养计划。对于个别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确实差者、不符合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流。通过考核交流经验,使教学、管理互相促进,从而达到找出差距、改进措施、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
二、中期考核的时间
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为第四学期初。
三、中期考核内容
1、课程学习检查。主要检查研究生入学以来执行培养计划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和完成学分情况(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取研究生者必须补修两门本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和教学实践活动情况以及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科研实践工作、学术论文发表、文献综述等项工作中的情况及表现。
2、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分别进行。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以来对所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方法等的掌握情况。专业综合考试包含学科基础课2门及专业必修课2门。
四、中期考核的组织工作
研究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部组织、各院(部、所)协同配合实施。学校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整个工作,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部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成。同时,各院(部)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名单及考核工作安排报送研究生部,经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五、中期考核的程序
1、研究生参加综合考试,并按中期考核的内容与要求,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在专门的考核会议上向考核小组进行汇报;
2、考核小组在考核的基础上,给研究生写出综合评语,并按《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3、各院(部)对考核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审核并公布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
5、硕士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复核。
六、中期考核等级标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科基础课2门满分100分,专业必修课2门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课占70%,专业必修课占30%。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A、综合成绩60分以下;
B、政治思想、组织纪律性差,受过校级纪律处分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C、有一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D、未参加中期考核者;
E、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程序(要求提前毕业者应提前提出),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按《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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