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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警官学院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要求,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我院2020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一)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安全、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选拔与规范复试,提高复试质量。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差额复试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低复试控制线和学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研究解决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复试办法和复试录取名单,对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必要解释,处理复试遗留问题。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我院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复试和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

  按复试内容板块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两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并将所有复试相关材料封存交研究生部,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抽题、分组等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一)复试方式

  为防止人员的大量聚集,降低防疫风险,我院2020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拟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钉钉”作为备选平台。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及参考书目:

领域、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复试

035300警务硕士

58

综合:禁毒、侦查等专业知识

 

复试参考书目

复试科目

参考书

出版社、出版时间

作 者

禁毒学

《毒品预防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骆寒青

《毒品公开查缉实训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王建伟

《毒品检验与鉴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

张涛

侦查学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

群众出版社2009年

张晶、祝卫莉

《刑事案件侦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年

任克勤、徐公社


  (三)复试形式

  1.英语口语复试:

  (1)复试考生用英语简要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特点。

  (2)英语复试考官用英语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进行简要回答。

  (3)考官当场给出“英语复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英语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专业综合复试:

  (1)各复试小组成员要准备好复试题目,每组随机抽取2~3个题目,并要求考生进行回答。

  (2)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百分制),最终以平均分给出专业综合复试成绩。

  3.英语和专业综合复试,每位考生安排10-15分钟完成。

  4.同等学力及初试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及初试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除参加复试外,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加试科目以笔试开放性命题论文的方式进行,命题论文题目于6月11日统一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于6月15日前将论文扫描件的PDF格式文档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ynjgxyyjsb@163.com)。

  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参考书目:《侦查学》,主编:郝宏奎、陈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出版。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综合复试成绩按比重折算后得出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及初试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计算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总成绩×70%+专业综合复试成绩×20%+英语复试成绩×10%。

  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以国家最低控制线315分,与其他考生一致的比例折算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之前一律要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于6月5日前发送到研究生部邮箱(ynjgxyyjsb@163.com)进行“线上考生资格初审”,新生报到后还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核。

  1.《云南警官学院2020年攻读警务专业硕士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

  2.云南警官学院三方培养协议(云南警官学院、考生所在单位、考生三方签定培养协议,必须经单位同意和本人签字盖章,学院方的公章和签字待考生录取报到后由学院统一办理,三方各持一份。此协议非常重要,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附件2);

  3.初试《准考证》;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5.原则上应有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6.居民身份证原件;

  7.人民警察证原件;

  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9.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必须提交报名时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原件;

  10.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3);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对考生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评价;

  (3)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二)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根据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三方培养协议、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者学士学位证书、人民警察证原件、体检报告、以及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等。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初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日程安排

  2020年6月11日至17日,在“腾讯会议”(“钉钉”作为备选平台)软件上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工作安排

会议编号和地点

6月11日

14:30-17:00

网络远程复试设备调试,随机抽取复试顺序号,并进行分组

临时通知

6月15日

11:30前

加试考生通过邮箱提交开放式笔试命题论文(扫描件PDF格式文档)

研究生部邮箱:ynjgxyyjsb@163.com

6月16日

8:30-11:30

13:30-17:30

第一组考生综合复试

(按照复试顺序号分组)

临时通知

6月17日

8:30-11:30

13:30-17:30

第二组考生综合复试

(按照复试顺序号分组)

临时通知


  六、复试保障及要求

  (一)为便于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开展,参加我院2020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扫码加入微信群,便于接收通知、设备调试、抽签、候考、咨询。

  (二)考生复试所需设备

  参加复试的考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有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复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并确保复试时,手机电量充足、信号稳定。

  (三)复试设备调试和复试顺序确定

  2020年6月11日下午14:30至17:00,我院将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设备测试,并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顺序,并对考生进行分组,复试顺序和分组情况将在微信群内公布,考生按顺序和分组情况于复试当天在微信群内候考。无故不参加设备测试,导致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时,考生在微信群内候考,未经通知一律不得进入复试会议。复试结束后按考官指示离开复试会议;

  2.考生复试时,需在无人、安静、光线充足的房间进行,房间内不得有与考试相关的书籍和资料;

  3.考生需确保手机电量充足、信号稳定,考生操作两个网络视频设备同时进入复试会议,两个网络视频设备置于考生前方,并确保考官可以看到考生左右两侧的图像;

  4.复试时考生统一着夏执勤服,并确保警号在画面内清晰可见,进入复试会议后,按照考官指示,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警官证,待考官确定考生身份后,再进行复试;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信号无故中断两次及以上的,将直接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

  6.复试过程中,考生如有翻阅书籍、资料、找人代答等作弊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7.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截屏、录音、录像或其他方式泄露考试内容,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8.加试成绩将于综合复试前由研究生部告知考生本人,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复试。

  七、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全体工作人员需着夏执勤服参加复试。

  6.投诉电话:0871—6513601713888553136

  八、有关录取的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经过复试且成绩合格者,学院将发布录取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者将会被学院拟录取为2020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检录,通过检录后,学院统一发放《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一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云南警官学院定向培养警务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三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况,学院将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再审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2020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云南警官学院定向培养警务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3-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4-云南警官学院2020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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