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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全国共有24所大学首批获得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权,我校作为其中之一从2007年开始招收在职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汉语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教学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或者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在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满1年,获得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名“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
  (3)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
  (4)身心健康。
  三、资格审查截至时间及要求
  1、资格审查截至时间:2007年7月31日
  欲报考者需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或者从我校网址下载此表进行填写。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批准并盖章后,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审核。
  2、资格审查审核要求
  (1)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考生照片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若获得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获得《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者需提供荣誉证复印件,一同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我办将及时电告考生本人不准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我办不再通知本人,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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