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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考研拟录取考生(博士、硕士)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研究生(博士、硕士)新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报到指南等材料将于6月上旬以EMS方式寄出(我校应届毕业生由拟录取学院通知领取)。为进一步方便和服务考生,现将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档案寄送及通讯地址确认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昆明城区户口不迁移到学校)。迁入户口的最后时限为当年的12月31日,过期不再办理。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应办理下列手续:

  (一)须到当地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项目填写必须齐全,章印齐全,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学生在校期间,公安机关不办理更改入学前户籍个人信息修改事宜。

  (二)入学新生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需补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需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录取学院的公章,注明本人自愿将户口迁移到学校)、户口迁移证原件(昆明所辖县或县级市和东川区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仅需开当年户口证明并签署本人自愿迁移户口声明即可)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电话号码),彩色半寸照片两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学院)。身高、血型用铅笔注明在户口迁移证(户口证明)原件右上角。

  呈贡主校区的新生,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的新生,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

  (四)户口迁移证相关材料由学院收取汇总后于新生开学两周内交至学校保卫处。

  二、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原则上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其余专业新生党员必须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学校报到。省外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省内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直接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于新生开学两周内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待迎新结束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办理。

  三、办理档案关系

  新生按录取后下发的《调档函》要求,将档案以邮政EMS或机要形式寄送至我校招生处研招科(不允许以其它快递的形式寄送)。考生自带档案的,报到后交给学院,学院汇总后于新生开学两周内交至档案馆。

  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档案关系自愿办理,方法及程序同上。

  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研招科

  邮编:650500

  收件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

  四、通讯地址确认

  2016年5月30日-6月8日,请招生处网站公示的拟录取考生使用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信息平台(http://yz.ynnu.edu.cn)确认及修改通讯信息。请考生务必重视,认真填写并核对,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寄送。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和领取

  (一)根据考生确认的通讯地址信息(报名系统填报地址信息),学校将于6月上旬以EMS方式发出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发往拟录取学院,由拟录取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老师通知领取。

  (三)其余学生若自取或委托他人代取录取通知书的,请在2016年6月8日前到学校招生处研招科登记(呈贡校区行政楼219办公室),6月13日后由考生自行或委托他人领取。

  (四)委托他人代取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时须提交委托书(签字)及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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