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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2010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云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政发[2008]28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接收办法。

  一、接收条件
  1、取得我校及其它教育部确认具有推免权高校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名额及录取类别
  1、接收名额
  2010年我校接收推免生总数约为25人左右。研究生处下达各学院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即为该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名额。接收的推免生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指标;各专业在接收推免生后,须留有名额招收统考学生
  对接收了我校推免生高校推荐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对等接收。
  2、录取类别
  我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生(公费),录取专业和录取类别由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攻读云南农业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必须于2009年9月22日-10月10日,登陆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并下载打印《云南农业大学2010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相关的负责人签字、加盖推荐院系公章和学校教务处公章),连同以下材料一起提交(寄)所申请学院: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办、学校和院、系公章);
  3)大学一至三学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6)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彩色)。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接收名单上报研招办。
  3、推免生的复试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由我校推荐到校外的推免生,须在2009年10月23日前到接收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到10月23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推荐到校内的推免生,必须参加2010年4月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对于其它具有推免权高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各有关学院在完成笔试和面试后,提出拟接收意见(接收专业、录取类别)后将名单报研究生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全校名单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批。
  5、我校对已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接收函。被接收的推免生到原所在高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要求
  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由研究生处安排,各接收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由研招办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由接收学院根据本专业招收研究生的具体要求来确定。各专业按一级学科命题。内容覆盖2~3门本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题型及内容应体现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各学院笔试的命题和考试须严格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
  (2)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每个专业组成5人以上的面试小组,做好面试记录。
  3、各学院要在面试中增加有关外语口语及听说能力测试的内容。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接收。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五、时间安排
  1、推免生申请时间:2009年9月22日~10月10日各相关学院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推荐材料及复试方案、复试时间、地点等于10月10日下午5:00前交研招办;凡我校推荐到外校而未被接收的学生,如需申请我校,务必在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招办,过时不再受理。
  2、2009年10月17日,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
  3、2009年10月20日,推免生到研招办及各学院报到。
  4、2009年10月21日,推免生到各学院参加复试。同时,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在10月22日到康复医院进行体检。
  5、2009年10月22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复试记录表等报研招办。
  6、2009年10月24日,学校审核后由研招办发出接收函。

  六、其它
  1、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的无效。
  2、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其申请。
  3、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接受推荐免试生招生学院及专业
  

接收推免生的学院

接收专业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科学技术史

工程技术学院

农业机械化工程

水利水电与建筑学院

农业水土工程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食品科学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植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遗传育种

园林园艺学院

果树学

蔬菜学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龙润普洱茶学院

茶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

土壤学

植物营养学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环境科学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病理学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农药学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草业科学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基础兽医学

预防兽医学

临床兽医学

经济贸易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



  八、联系方式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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