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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科院云南天文台研究生国奖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3〕156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3〕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台2013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我台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学籍学生;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二、名额与奖励标准:
  2013年我台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2名、硕士1名。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我台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我台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本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四、材料报送
  (一)请申请人于2013年12月4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文章首页、专利成果受理/受权通知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台研究生部。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硕博连读学生应该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5.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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