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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伊犁师范学院招收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新学位办〔2009〕8号)要求,我校2009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基础数学、光学,招生人数15人。
  一、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3个: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基础数学、光学,招生限额15人。
  (二)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网址:新疆学位网(www.xjxwb.com)或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记录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16日至20日,考生须按时到自治区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考生须认真核对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当场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资格审查表”经考生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存档。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交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并交复印件一份。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合格后,须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专业课及政治理论课程考试费用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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