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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硕士点学位介绍:民商法学


  一、学科概况
  民商法学是以研究民商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重要法律学科。民商法作为社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国家维护公民的各项民事权利,确保公民履行各项民事义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律。民商法学作为现代法学的重点核心学科,它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民商法的各项理论,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也能为我国民商法的司法实践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
  本专业于2000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成为民商法硕士学位授权点。本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本专业自2002年起开始招生,现有近百名在读硕士研究生。
  近年来,本专业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展。本学科先后承担了《中韩担保法制比较研究》、《东北亚各国财产继承制度的比较研究》、《韩国民法研究》、《经济行政的结构及其法律规制》等省、部级和国外资助项目十余项,撰写和出版的著作有《外国民法概论》、《法律行为辩证论》、《中国婚姻与继承法律制度》等十余部,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有《法律行为概念应更名为设权行为》、《中国WTO的加入与民法典的制定》、《WTO的加入与IT相关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等数十篇。
  本专业与国内外有着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有60%以上人员曾到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讲学和深造。本专业还曾多次主持、参与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发表多篇论文。我们的宗旨是,通过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特别是为建立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商法律制度服务。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能够独立从事民商法学理论研究,以及各项法律实务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系统掌握民商法学的专门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实务;掌握研究民商法学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研究方向
  1.民法基本理论研究
  2.商法基本理论研究
  3.东北亚各国民商法比较研究
  4.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5.婚姻继承法研究

  四、学习年限与应修学分
  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在特殊情况下或为提高培养质量,可以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制,一般不超过四年,达到规定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可以提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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