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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硕士点学位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学科概况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宪法学是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原理和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推进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在20世纪50年代,本学科统称为“国家法”。后来分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1997年修改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合为一个学科。

  二、专业简介
  本学科于1986年8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教授2名,副教授3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
几年来,本学科点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探讨,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不断拓展。先后撰写和出版的著作有《中国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十余部,在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的特点》、《宪法保障与人权发展》等数十篇。已完成和在研的国家、省部级和外国资助项目十余项。

  三、培养目标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比较扎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历史和现状以及最新发展趋势。具有独立地、有创见地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承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的教学、科研、咨询和执行性工作。

  四、研究方向
  1.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
  2.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
  3.关于东北亚国家宪政制度与经济开发法律法规研究
  4.关于行政法理论与行政执法研究
  学习年限与应修学分
  学制一般为三年,应修满3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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