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江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第二轮)实施细则
为做好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考录程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 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
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牵头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督查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成立音乐、美术、艺术设计、舞蹈4个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及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复试方案,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 120%)。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4.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复试(第二轮)时间安排及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时间: 4月11日
2.收费标准:每人 100 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 台缴费。缴费时间以学院要求为准,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3.复试时间:
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2日
艺术设计:4月12日
4.复试安排面试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和腾讯会议为辅助及备用平台。笔试统一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平台。
5.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 100 分。复试的时间依各个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序号 |
专业方向 |
复试时间 |
复试内容 |
备注 |
1 |
艺术设计 (笔试) |
4月12日 9:00——11:00 |
命题设计(闭卷) |
绘图纸、画笔自备 |
2 |
艺术设计(面试) |
4月12日 14:00---17:30 |
随机抽取复试考题,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重要理论问题的熟悉程度;英语口语。 |
五、资格审查
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所有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等材料电子扫描后上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邮箱:690121878@qq.com。
在2021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复试(第二轮)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100分。
①舞蹈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5%+综合素质考察×20%+外语能力成绩×10%。
②美术、设计领域:复试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5%+综合素质考察×20%+外语能力成绩×10%。
2.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3.复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第二轮)结果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176—8062583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邮箱:69012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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