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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热忱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请查询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法律硕士需符合第3项(1)(2)(5)条件要求之一。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信息填写错误由本人负责。档案所在单位与地址,务必落实后再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如档案在高校,档案单位应填写高校名称及档案管理部门。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经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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