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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加强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特修订本规定。一、培养目标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学风严谨,事业心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社会实践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动向,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教学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

  4.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在系部、学科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培养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1.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研究生除学习政治理论课外,还要参加政治学习及公益活动。党团组织必须加强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

  2.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在学习方法上,强调以自学为主,教师的作用在于启发硕士生深入思考和正确判断,因材施教,奠定坚实的基础理论,培养他们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研究生知识面的拓宽和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环节

  脱产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5~3年,在职研究生为3~4年。本校在职硕士研究生每年应完成1/2教学工作量。

  1.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根据本培养方案的要求和硕士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每个硕士生的培养计划。新生课程学习计划应于每年六月提出,入学后二周内制订培养计划并提交教研室(学科)、系(部)审查,报研究生部批准。

  2.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末,要进行学年政治思想鉴定。

  3.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和中期筛选。具体办法见《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

  四、课程设置与教学

  1.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学位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研究生在校必须修满33~35学分(理学、工学和管理学)或38~40学分(法学)。

  研究生课程每18学时为1个学分。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课程。

  (1)学位课

  学位课按二级学科设置,包括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二门基础理论课,二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学位课总学分为21学分。

  (2)限选课

  包括体育和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学分为3学分。

  (3)任选课

  根据不同研究方向以及不同研究生的培养需要,任选课在《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定,可以跨学科选课。任选课学分9~11学分(理学、工学和管理学)或14~16学分(法学)。

  2.教学

  (1)各门课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内容,学习要求,授课方式,学时,前导课程及参考书目等。

  (2)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内容,除反映必须的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外,要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最新动态和本学科的最新发展。要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努力开设边缘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课程。

  (3)公共课程一般以课堂讲授为主,专业课程可采取重点讲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4)研究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若某门课程已经掌握,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必须经考试,成绩优良者可获准免修。

  (5)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应由导师指定补修有关本科生课程,可以采取自学方式,亦可随本科生听课,并应通过考试。

  五、实践性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实践环节对培养研究生的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一般应安排三个月至一学期的时间。

  1.教学实践,硕士生必须参加40学时左右的教学实践(在职研究生可用教学工作代替)。教学实践纳入培养计划,有安排、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成绩和评语。

  2.科研实践,硕士生必须参加1项以上导师或学科组承担的科研项目。

  3.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为导师),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必须参加8次校内外学术活动。通过者方能取得2学分。

  研究生参加的学术活动可以是院内各系的学术讲座,也可以是国内外的学术会议,一个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记一次;一次学术会议记一次。

  4.硕士生应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严格执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

  六、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1.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对社会进行调查研究,最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提出论文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同意,教研室和系(部)审定后,报研究生部批准,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论文选题应围绕本学科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者具有理论意义的课题。

  3.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见《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4.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见《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组织硕士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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