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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大学招收在职硕士研究生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政策及要求
  (一)我校2014年可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类别及招生限额
  法律硕士0351                           100名
  工程硕士0852                           210名
     机械工程领域085201
     仪器仪表工程领域085203
     材料工程领域085204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085208
     控制工程领域085210
     计算机技术领域085211
     软件工程领域085212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
     化学工程领域085216
     项目管理领域085239                  不超过150名
     物流工程领域085240
  公共管理硕士1252                       100名
  会计硕士1253                           100名
  艺术硕士1351                           75名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9401 不限
  (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专业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
  1.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2)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3.专业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
  (详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四)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单位应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福建省内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五)收费标准报批
  为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各招生单位应按规定到财务处办理报备批准收费标准后方可组织招生。
  (六)其他事项
  1.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3.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本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4.自行组织自命题考试工作务必保证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
  5.为保证培养质量,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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