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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细则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及《厦门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学院复试巡视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  (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
  厦门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学科门类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医学[10]

40

40

150

 

300


  学院(研究院)在不低于(单科和总分皆不能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进一步确定本单位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院系的复试比例控制在 1 : 1.2 —— 1 : 1.5之间,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复试比例。
  
  (二)、复试资格审查
  各院系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 http://zsb.xmu.edu.cn 下载) ;   
  (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 8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实施办法
  1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复试的考生可予免试;如果尚未参加复试或参加过复试但所在院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参加此次复试 
  本院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所属的一级学科(包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统一参加复试,并最终按照一级学科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复试比例。各院(系、所)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院系和专业除外),复试比例可在 1 :    1.2—1:1.5 之间确定。
  3 、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 1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 2 )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 3 )外语测试。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以及实验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
  4、复试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30%,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含专业及综合外语听说测试)成绩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50% 。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五、调剂

  1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 1 )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 2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注意: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  学科里进行,原则上要求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国家线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公布。
  (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或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4)在职专业学位生的调剂除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工作年限的要求。
  ( 5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 6)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 、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招生办复审;
  第三步 招生办 复审;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 http://yz.chsi.com.cn/tjxx/ )上填报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六、录取

  1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2013 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 、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 、录取到我院的优秀硕士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将100%获特等奖学金资助。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我校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话: 0592——2186219 。
  2 、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12 日 (星期二)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比例、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
  3 月 22日 (星期五)前,各院系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4 月 5日 (星期五)前,需校外调剂的院系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左右寄发。
  
  九、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厦门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厦门大学公共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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