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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2.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统考、联考科目必须用汉文答题,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公布。其他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备注中注明用民文命题的业务课,可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考试科目中未注明用民文命题的科目,均用汉文答题。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复试及录取
  1.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3.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
  我校法律(法学)(035102)、翻译(055100)、新闻与传播(055200)、汉语国际教育(045300)专业基本学制为两年,其余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2014年起研究生开始实施收费制度。自治区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学费,学术型硕士学费平均不高于6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按《关于我区研究生统一学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9〕2237号)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2.奖助学金
  (1)每位在校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除外)均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B)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奖学金,标准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学年设学业奖学金,分四个不同等级,标准为3000元/生·年至9000元/生·年不等。
  (2)优秀研究生还可享受以下奖学金: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万元/生·年。
  (B)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励志奖学金等。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三助”酬金。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接收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十一、申请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有博士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以及各学院相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在新疆大学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决定。
  十二、我办不负责向考生提供参考书,如考生需购买考试参考书请到当地书店购买。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991)8582567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网址:http://www.x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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