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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10年硕士生通知书领取通知

2010年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

各位新同学:

  您好!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2010级硕士研究生!为了协助您顺利报到,请仔细阅读我们为您提供的新生入学指南。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0年 8月25日至26日。

  2、报到地点: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

  3、报到时必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到时缴纳的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保险

  凡是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每年20元,3年为期,第一年须交3元办卡费。

  三、助学贷款

  1、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委培学生除外),学校建议学生在生源地贷款,如需校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全力配合。

  2、请特困生准备好特困证明材料(县级以上民政局和教育局开具的特困证明)备用。

  四、学费

  1、临床专业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按8000元/生•年学费标准收费。

  2、其他学科类: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药学、方剂学、中药学等学科按7000元/生•年学费标准收费。

  3、自费或委培研究生按10000元/生•年学费标准收费。

  4、缴纳学费方式:现金支付和银行卡(所有银行均可)刷卡缴费。

  五、助学金

  1、发放对象:除委托培养外的所有学生。

  2、领取助学金必备手续: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应届生和从未参加工作的考生除外)和本人的人事档案。

  3、助学金发放标准:300元/月(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统一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卡,用于助学金、奖学金发放)。

  六、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党总支)

  1、凡是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的学生组织关系须经省级教工委转移组织关系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工委组干处之后方可转入我校研究生处党总支(自治区教工委组干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2楼,市内乘1路车延安路站下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学生: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转入我校研究生处党总支。

  2、28岁以下的共青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七、住宿

  1、住宿费约1000元/年。

  2、被褥自带或报到时在学校购买。

  八、人事档案

  1、统招学生的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由我校保管,毕业后转到所分配单位。

  2、委托培养的学生毕业后档案连同毕业证、学位证直接寄回原单位。

  九、户籍

  除了委培的学生,其它新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须迁户口的新生,入学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址统一填“新疆医科大学派出所”。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很遗憾,您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1、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2、报考、录取条件经复查不合格者;

  3、应届本科生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4、被举报弄虚作假,经查明属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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