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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考研办法


  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了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接受外校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补)修课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获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
  4.被推荐的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以上(含426分),其中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学生的汉语水平须通过HSK考试,成绩达到中等A级以上,或者参加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6.品行端正、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8.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http://yjsc.xjau.edu.cn);
  2、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HSK成绩单复印件;
  3、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4、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所要求的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交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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