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各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西安外国语大学热忱欢迎国内各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接收申请专业: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除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400)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学生所在学校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免资格的高校。
3、申请学生必须是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申请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申请材料
1、下载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正反打印同一张A4纸) 见附件一。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下载专家推荐书(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见附件二。
4、专业级别证书复印件(外语类专业)、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非外语类专业)。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包括我校推免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查阅,下载并如实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并将材料于9月30日前寄或直接送至申请专业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邮寄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院系信箱号,邮政编码:710128。如有疑问,请与申请专业所在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三)。
2、我校相关院系审核申请材料后,由申请专业所在院系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学生相关复试事宜。
复试人员:西安外国语大学相关院系接到申请学生(含本校推免生)的个人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后初审合格的学生需来我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由申请专业所在院系通知考生。复试具体事项考生可向申请专业所在院系致电咨询。
3、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申请学生寄发拟接收函。
4、申请学生收到拟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现场摄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被接收的申请学生须在现场摄像后必须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省、市招办盖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和体检表一起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710128,联系电话:************。
6、入学复查。申请学生收到接收函,仅表示申请学生此前的情况符合我校的入学要求,初步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资格。2014年9月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在被初录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者;
(2)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初录资格或者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附件一:西安外国语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西安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