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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物理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体检、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资格
  1、基本要求
  

报考专业
  

总分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
  

光学工程
  

270
  

33
  

33
  

50
  

50
  

物理电子学
  

265
  

33
  

33
  

50
  

50
  

材料学
  

300
  

33
  

33
  

50
  

50
  

材料物理与化学
  

300
  

33
  

33
  

50
  

50
  

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双证)
  

265
  

33
  

33
  

50
  

50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到校后即刻到报考学院接受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填报就读意向(学术型、专业学位),学院将参考考生所选类型,根据招生限额,制定各类复试分数线,分类组织复试。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10年48日下午500,同时办理复试科目登记。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成绩单1份(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5)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6)各种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1、专业知识笔试 
  (1)时间:49日上午8301000
  (2)地点: 西大楼-213 西大楼-215 西大楼-217西大楼-219 西大楼-220。教室分配以考场名单为准。
  (3)笔试内容:
  光学工程与物理电子学专业:激光原理、红外物理(二选一);
  材料物理与化学及材料学专业: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二选一)。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即专业硕士): 激光原理、红外物理、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四选一)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外语口语与听力(40分)、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20分)、综合素质(20)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综合面试时间在4月10日;第二批综合面试时间在4月11日。具体面试名单及分组请随时留意学院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光学工程专业考生:410日上午8:20开始,技术物理学院院长办公室(西大楼Ⅲ-426室);
  第一志愿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及材料学专业:410日全天,上午7:50开始,技术物理学院会议室(初试西大楼Ⅲ-430)
  第一志愿报考物理电子学专业:410日上午8:20开始,技术物理学院教务办公室(西大楼III425);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硕士(调剂生)考生:411日上午7:50开始进行综合面试,技术物理学院(西大楼Ⅲ-430)
  4月12日下午公布复试结果。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占60%。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本学科初试成绩最高分)×60%×100+复试总成绩×40%
  (注:调剂生按照原报考学科进行初试成绩折算)。
  3、复试中,笔试、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5、将初、复试成绩以及量化后的总成绩公示三天,无不良反映后,严格依照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体检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不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时间:4748730-1200
  3、体检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
  4、体检内容:空腹到校医院进行抽血和常规体检(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
  5、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1、201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采取预录取制度,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0年的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生,其研究生资格予以保留。复试前应对《国防生报考审批表》进行认真核查,未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复试与录取。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
  3、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笔试、面试或加试成绩小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六、收费
  201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西电研[2008])执行。培养费缴费办法参见《2010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缴纳注意事项》。住宿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与宿舍管理科确定,学生入学注册时缴纳,缴费办法与培养费相同。
  七、其它 
  其他相关事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生工作地点:老校区西大楼Ⅲ-428   联系电话:88202554
   

技术物理学院
  2010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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