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陕西研招网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考研复试

西安电子科大技术物理学院13年复试工作安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邵晓鹏
  成员:刘继芳 张建奇 雷天民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19   联系电话:************
  
  二、复试专家小组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5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设一名专职秘书。
  光学工程及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刘继芳
  物理电子学及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张建奇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及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雷天民
  
  三、复试资格
  1、基本要求
类型 报考专业(领域) 总分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课
学术型 光学工程 296 42 42 70 70
物理电子学 310 42 42 80 80
材料学 296 42 42 70 70
材料物理与化学 296 42 42 70 70
专业型 光学工程 296 42 42 70 70
电子与通信工程  310 42 42 80 80
材料工程 296 42 42 70 70

  2013级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资格审查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1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4)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6)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
  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1、专业知识笔试  
  (1)时间:4月11日上午8:30-11:30
  (2)地点:西大楼I-213、西大楼I-216、西大楼I-220。具体教室分配以考场名单为准。
  (3)笔试内容:
  光学工程与物理电子学:激光原理、红外物理(二选一);
  材料物理与化学及材料学: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二选一);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二选一)。
  调剂生:激光原理、红外物理、固体物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四选一)
  (4)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外语口语与听力(40分)、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20分)、综合素质(20分)。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光学工程(学术型)、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考生:4月13日上午8:20开始,西大楼Ⅲ-416室;
  材料物理与化学(学术型)、材料学(学术型)、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考生:4月13日上午8:20开始,西大楼Ⅲ-417室;
  物理电子学(学术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考生:4月13日上午8:20开始,西大楼III-421室;
  (3)注意事项:请参加综合面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面试前请向复试小组秘书出示以便核对身份,一旦发现替考,取消录取资格。
  (4)初步定于4月16日公布复试结果。
  
  五、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占60%。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复试中,笔试、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5、将初、复试成绩以及量化后的总成绩公示三天,无不良反映后,严格依照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调剂
  1、2013年我院各学科均接收校外调剂生,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本科毕业于且第一志愿报考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高校相应学科的复试成绩要求。有意向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登记表(一式二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办公室,由我校研招办在审核调剂生资格的基础上确定调剂考试名单,并向调剂生发复试通知(电话通知)。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平台,按要求进行登记,没有在此平台上登记的考生,研招办不予接收。
  2、2013年我院接收校内调剂,要求申请者需要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线,且学术学位调剂应在相同的学科门类中进行,专业学位调剂应在相同的专业学位类别中进行,不得跨门类/类别调剂。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填写《2013年校内调剂申请表》(请在西电研招网或学院网站上下载),并联系技术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赵老师报名(电话************)。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17:00,报名时所携带的材料请参见复试资格审查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体检
  1、体检时间:4月8日上午9:00—12:00
  2、请考生届时空腹前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体检结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201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九、收费
  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执行。培养费缴费办法参见《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缴纳注意事项》。住宿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与宿舍管理科确定,学生入学注册时缴纳,缴费办法与培养费相同。
  十、其它  
  其它相关事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