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总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田捷王丽玲
副组长:王忠良
成员:黄力宇秦伟庞辽军张毅胡波王福
吕锐婵朱守平陈雪利刘鹏陈丹
秘书:沈晓敏
职责: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和审核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及招生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调剂各项工作,协调和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地点:南校区G楼421
电话:************
2.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崔传贞
成员:杨雪娟刘继欣
职责:执行研究生招生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小组成员可进行复试现场巡视和考场现场监察。实时监督学院招生信息公布是否及时,并受理有效时限内关于招生问题的投诉和申诉。
地点:南校区G楼410
电话:************
3.研究生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组成: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
职责: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复试考核相关要求,对参与复试、调剂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学院计划录取各类硕士研究生84名(全日制79名,非全日制5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指标1名),指标拟分配如下: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 |
招生总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
学术型 |
077700 |
生物医学工程 |
10 |
0 |
0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与细胞工程) |
9 |
0 |
0 |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方向) |
24 |
2 |
1 |
|
专业学位 |
085400 |
生物医学工程 (包括空军军医大学联培项目) |
36 |
0 |
0 |
非全日制 |
085400 |
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方向) |
5 |
0 |
0 |
四、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相关要求
初试成绩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根据报考专业代码):
招生学科/专业领域 |
学习方式 |
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
|||
满分=100 |
满分>100 |
|||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
全日制 |
290 |
40 |
60 |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
270 |
37 |
56 |
|
085400/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方向) |
270 |
37 |
56 |
|
085400/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方向) |
非全日制 |
270 |
37 |
56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 |
工科总分国家线下10分,单科不限 |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
考生 |
学院 |
5月13日-15日 |
网络测试与培训 |
学院组织学生培训 |
5月16日起有序开展 |
一志愿面试 |
组织分组面试,公布一志愿复试成绩,确定导师,公示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
注:
1.心理素质测试、审核材料按照之前的通知要求进行;
2.调剂工作安排根据一志愿录取结果另行安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生通过填报统计小程序方式进行复试报名、报考导师。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以审核电子版材料形式进行,开学后复核原件。
考生应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版;个人简历单独为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简历;照片为单独文档,命名为姓名+照片;综合素质证明材料为单独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综合素质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合成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其他证明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位证者不用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6)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须提供专科成绩单电子版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7)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CET4、6级成绩单;
(10)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如获奖证书、正式刊出的学术论文等;
(11)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12)在职考生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1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4)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15)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复试组织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全国统考生(含优研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与内容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的复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内容:综合面试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3)面试成绩折算: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面试总成绩,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3.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4.网络复试前期准备要求
(1)网络复试设备要求
网络复试采取“双设备、双平台”的形式进行。主平台用于网络复试,备用平台用于在考生身后进行考试环境监控,一旦主平台无法使用,随时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
主平台使用ZOOM网络平台,为保证复试效果,原则上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若使用台式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保证视频音频交流。
备用平台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可使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架设于考生侧后的远端,确保能完整拍摄全部复试环境,备用平台在考生身后全程开启进行监考,一旦主平台因意外无法使用,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做到双保险。
复试前考生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保证网络良好能满足视频通话需求。主面试平台建议连接使用有线网络,避免使用公共无线网络,防止复试过程中因网络卡顿导致中断。备用平台建议使用4G网络。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在复试过程中建议提前充满电量,关闭所有不相关软件,关闭所有弹窗,手机提前调为勿扰模式,保证复试过程中不会受到外来干扰。
复试过程中,主平台电脑自带摄像头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中全程开启,不能有任何遮蔽摄像头或者中途脱离摄像头的行为,视频中考生画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考生双手须全程保持在视频录像范围。
备用平台的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能够全程拍摄考生和电脑屏幕及大部分复试环境,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复试全程开启。
(2)网络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网络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全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有任何人进出复试环境。复试环境中的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测试,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3)网络复试考生要求
①参加网络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初试准考证;
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②因考生在复试前需接受在线身份校验,要求考生不能使用任何美颜或滤镜,不得过度修饰仪容,不得遮挡面部。
5.网络复试流程
(1)考生复试前应主动阅读并学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2)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网络复试设备,安装并熟悉相关软件的使用。
(3)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培训,不得缺席。复试前,考生需通过网络提交《复试考试诚信承诺书》。
(4)在接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分组和顺序依次复试,期间应确保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5)复试过程
①考生至少须提前30分钟登录网络复试主平台和备用平台。
②复试时间前20分钟,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首先进入“等候区”等候。因复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等候考生需须时刻关注系统,掌握测试进度。
③上一位考生复试即将结束时,工作人员将提醒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进场,考生应立刻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物品、电子设备、人员,考生本人不可随意离开考场环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环境,等候工作人员接入复试现场。
④待上一位考生复试结束后,考生将被工作人员接入复试现场。如果出现等待考生掉线或放弃复试的情况,将自动进行顺延,由工作人员顺位接入下一位等候考生。掉线考生若重新进入网络复试平台后,由工作人员按第一顺位排序等候。如果出现考生未能按时接入网络复试平台,经工作人员联系后及时上线的,调整复试顺序为该组最后一名,无法联系到或始终无法上线的且不能提供合理理由的,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⑤考生按照指令要求使用摄像头旋转360°全面展示考试环境,确保周围不出现与考试相关的物品、书籍、人员等。考核过程中,可再次要求考生进行周边环境展示。
⑥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展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比对核验无误后完成身份核验。
⑦考生告知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的情况,并承诺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完成复试。
⑧复试考核过程
a.考生根据专家现场提问,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
b.考生随机抽取专业知识考核试题,需在15分钟内完成作答,超出规定时间视为无效。考生需在复试小组提供的数字中随机挑选一个数字,由复试小组在题库中抽取数字所代表的试题,由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宣读。
c.综合素质面试包含考生自述、专家提问、外语测试等环节,提问作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⑨全部题目考核完毕后,复试小组宣布复试结束,考生主动退出复试现场。面试秘书对考生作答情况做好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应在评分完毕后,在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⑩考试在复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掉线的,考生应第一时间联系工作人员,按以下原则处理:
在5分钟内恢复连线的可以继续复试,考生在掉线前已作答完毕的题目成绩依然有效。掉线前已抽题或复试小组已发问,而考生尚未作答或作答未结束的题目应予以作废,考生应重新抽题或由面试小组重新发问。
超过5分钟不能恢复连线的本场复试中止,原有成绩作废,由工作人员连入下一位考生,待该考生恢复连线后由工作人员按第一顺位排序重新复试。
6.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复试,并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2)考生在网络复试平台的命名应该遵循“姓名+考生编号”的原则。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舞弊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罚。
(4)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私下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责任。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复试专家要求进行发言、回答,不得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6)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成绩。
(7)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引起的中断应立即联系工作人员,由复试小组现场决定继续复试、中止复试、或者重新复试。
五、调剂
2020年我院接受校内相关专业考生调剂,具体规则如下:
1.调剂接收专业/领域:
学术型:0777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位:085400生物医学工程
2.调剂基本要求:
(1)专业: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限报考理学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考生申请;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限报考工学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考生申请;
085400生物医学工程限报考工学/工程相关或相近专业/领域的考生申请。
(2)考试科目:申请调剂工学/工程的初试科目需包含国家统考英语和数学。
(3)调剂生源国家CET-4英语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六、拟录取
1.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80%,复试成绩占20%。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8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20%。
2.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调剂考生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优研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可录取。
3.心理素质测试作为复试参考,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总成绩。
4.凡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4)未参加心理素质测试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考生进行院内调剂,调剂批次成绩沿用一志愿成绩,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七、公示
全部复试结束后7日内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九、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院将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调剂信息,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发送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及时接收复试通知。以电子邮件、网站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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