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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介绍


  (一)西北民族研究所、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民俗学硕士点与《西北民族研究》
  1998年10月,由原西北民族研究所所长、民俗学家、人类学家、《西北民族研究》主编郝苏民教授作为学科带头人,组建成立了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民俗学硕士点、《西北民族研究》编辑部划归该所管理。(西北民院党组字【1998】70号文件)
  民俗学(含民间文学)硕士研究生点,于1990年由郝苏民教授领衔申请,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1991年开始招收民俗学(含民间文学)硕士研究生。部分毕业生成为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博士生,多数被高校及科研部门录用,普遍受到好评。先后有蒙古、日、德、意、韩、美及港、澳留学生前来本硕士研究生点研修、进行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在国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西北民族研究》由国家民委主管,西北民族大学主办,我校资深教授郝苏民先生主编,以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及其相关学科为主并已形成专业特色的大型综合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86年。已连续三届被评为CSSCI来源期刊和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多次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之民族学类核心期刊。是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美国国际期刊指南收录刊物,《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等各类学术数据库(网)全文收录刊物。
  
  (二)中国第六届社会学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与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系
  2001年5月,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增挂系牌子,成为系所合一建制。(党组字【2001】11号文件)
  由北京大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学院主办的中国第六届社会学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于2001年7月26日至8月4日在西北民族学院举办。
  高研班邀请北京大学马戎教授、谢立中教授、蔡华教授等以及台湾东华大学乔健教授、台湾中研院蒋斌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陈志明教授、韩国国立汉城大学金光亿教授为讲员。他们和与会的来自中国12省区,12个民族的学员就社会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和中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著名社会学、人类学家费孝通教授亲临会场并在开幕式上做主题发言,他认为:中国的社会学、人类学在学科恢复之后仓促上马,先天不足,应该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西部大开发为这两个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的专业骨干力量必须抓住机遇,抓紧学科建设,促进学科繁荣,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会议期间,费老认真听取学员的反馈意见,答疑解惑。费老还参加了由西北民族学院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郝苏民教授召集的甘、宁、青地区有关西部大开发中西部人文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问题的讨论。并欣然为西北民族学院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加挂社会人类学·民俗学系的牌匾揭牌。

  (三)社会人类学·民俗学学院与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2004年随着学校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将所系建制改为学院,成立了社会人类学·民俗学学院(党组字【2004】6号文件)。2005年成立了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社会人类学·民俗学学院在西北民族大学的诞生与建设,是西北民族大学的一项带有教育改革和探索性的创举。是将我国学科分类中法学大类内一级学科的社会学及其二级学科的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组合为一体,集中学科交叉的优势,既进行教学,培养复合型人才,又开创曾在我国历经挫折的这几个学科的重建、整合和完善。它集中体现了我校发展中在新形势下敢于迎接挑战,培育自己适应新时代综合竞争势力和创设新型学科办学能力的标志。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配合政府各级文化部门和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申报和探索保护制度、保护机制的建立、完善工作;针对西北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理论、认识、实践和技术、方法等问题,通过召开国家职能部门、高等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研讨会,进行理论的研究切磋,认识的提高,经验的交流和问题的探讨;为了体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配合文化遗产保护的培训以及开展“遗产学”方面的科研和高级人才的培养,西北民族大学与甘肃省文化厅、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于2005年7月共同举办“实施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届时举行了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挂牌仪式。为民间文化以及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方面的教学研究,提供了实地研究的平台,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产生了一定的学术影响。
  中心的执行主任郝苏民教授是中国申报“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评审委员会、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等非物质文化研究与保护相关三个机构的委员。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民俗学会主席。
  
  (四)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与西北民族研究院
  学院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立足“西北地区”与“民族”,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与特色。着眼于急遽发展中的中国西北地区社会实际,注重田野调查和社区研究;强调现实问题与学术问题相结合;强调历史文献和横向比较研究相结合;主张民族史、民族语言、民间文化与田野资料的交叉运用;主张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注重学科群的发展,促进了跨学科门类间的交叉和结合,从中培育了新的学科增长点。通过面向全国、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凝练学科方向,以研究项目带动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形成了职称、年龄、学历与知识结构合理的老中青三结合的教学研究梯队。在民族民俗文化、民间口头传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甘宁青人口较少民族(东乡族、保安族、裕固族、土族、撒拉族)社会文化变迁、民族宗教研究、民族关系、人口迁移及居住格局与城镇化、社会性别与西北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研究等领域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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