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介绍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原西北民族学院法律系)是经国家民委和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的。自1992年法律成人脱产专科正式面向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招生起,截止2001年12月已举办十届17个法律专科班,培养毕业生七百余人。
一、发展历程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西北民族学院司法系,创设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是全国民族院校中率先开设法学专业的院系之一,2004年6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扩建而成。法学院(法律系)自1999年起招收法学本科生,2004年起招收研究生,现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本科生660人、研究生128人,初步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层次较为完整的办学体系。
学院设党总支书记1人,院长1人,副院长2人,专职行政管理人员4人。学院下设行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党、团总支办公室等管理机构;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等5个教研室;有两个实验室即物证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实验室等。
二、学科建设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支撑、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在严格执行教育部、司法部指定的关于法学本科专业质量评估与监控体系的同时,拟订了《法学院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立足西北、服务民族、崇尚法治”的办学特点,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确立具有相对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学科和研究领域,不断提升学科层次和专业水平,增强综合实力。
学院从发展的总体目标出发,制定了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以重点学科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为龙头。大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确立相对的优势学科和研究领域;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层次、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提高学院的办学层次,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积极为地方法治、经济建设服务,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积极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既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后备队伍。“十一五”期间,学院将在巩固学科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凝练学科专业方向,培植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把学科专业建设的重心放在提升层次和水平、增强综合实力上。
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1人,专职教师26人,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13人。在专职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的19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全院教师的85%,教师中校级学术带头人3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4人。通过引进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学校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由汉、回、维、蒙、藏、撒拉等民族构成的教师队伍。
教师中校级学术带头人3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3人。
教师在教学科研中,严谨治学、从严治教、教书育人。
四、教学设施
法学院历来重视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不断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创造、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实践)环境,保证学生高质量地完成专业学习任务。
现有教学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有功能齐全的模拟法庭1个,多媒体教室4个,教授工作室1个,模拟法庭、物证技术2个实验室。
学院分别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榆中县人民法院和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六个实习基地分别在学院设立“司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研究基地”。
五、人才培养
学院遵循“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夯实专业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取得了显著的培养效果。学院培养的毕业生在少数民族地区能够很快进入工作角色,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六、科学研究
2004年以来,学院教师在民族法制、环境资源法制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1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篇,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15篇,出版学术著作11部,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7项,获得各类奖励19项。其中马玉祥教授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法制建设研究”(2004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保护农民工权益问题研究”(2005年),甘肃省人大课题“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建设”(2005年),其主编的《法学基础教程》在2006年获甘肃省高等学校社科成果三等奖。虎有泽教授主持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重点项目“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2008年)。郑天锋副教授主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调整问题研究”(2004年),其成果《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调整问题研究》在2009年获得甘肃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张朝霞教授先后主持甘肃省软科学项目“入世后我省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研究”(2004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行政处罚学与行政许可法学”(2004年),其成果《行政处罚学与行政许可法学》在2007年获甘肃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其教学成果《行政法学课程建设实践与理论探索》在2008年获甘肃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葛少芸教授主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研究”(2009年)。隆英强讲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研究”(2008年)。
同时,学院教师还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咨询和实践教学工作,先后在司法实践部门设立了7个实践教学基地,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兰州市人民仲裁员等社会职务,2005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及法工委在我院挂牌成立“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
七、学术交流
2004年6月,马玉祥教授作为国家民委派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研究专家参加了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召开的“第二届民族区域自治法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年9月,马玉祥教授参加了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率团的“欧洲议会制度与立法体制”考察团,赴西欧进行考察访问和交流。
奥斯陆大学法学院玛利亚教授、瑞士巴塞尔大学法学院斯蒂芬教授以及李功国、贺卫方、陈志刚、郑家奎、任先行、孙宪忠、张广兴、谢晖、汪世荣、王健等国内外知名学者先后来学院进行了学术座谈与交流。
2007年7月23日至25日,学院成功的举办了“第三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八、学生工作
法学院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学院通过模拟法庭、旁听审判活动、开展专业辩论会等,提高学生的司法实践技巧和思维能力
学院创造条件,通过“三下乡”活动、教学实践实习等,有目的的安排学生深入农村、牧区磨炼,加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融入社会的能力。
学院近年来先后荣获学校2006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2005—2006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06 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由我院学生会和法学社倡导的“诚信家园”活动受到了校党委的支持。
三年来,学院共有4个班级获得先进班集体,6个班团支部获得优秀团支部。
三年来,学院共有487名学生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奖学金,83名学生获得单项奖学金,59名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3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6名学生获得优秀团干部,18名学生获得优秀团员。
三年来,学院共有10名学生获得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省级二、三等奖,12名学生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
三年来,学院共有70多名学生在校级运动会获奖,150多名学生在文体及科技活动中获奖,1000多名学生参加集中及分散相结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14名学生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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