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甘肃研招网 > 西北民族大学 > 考研复试

西北民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方式方法进行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
  5.坚持以人为本, 助人成功; 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管理水平。
  6.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由学校根据国家划定的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掌握在拟录取招生规模的 120%左右,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但最大不超过拟录取规模的 200%。
  7.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具体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为加强复试督查工作,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组 长:何 烨
  副组长:文 英 喇敏学
  成 员:马国柱、陈永奎、努妮莎、马 青、顾克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 总支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学院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各硕士点导师组组长组织成立,成员不少于5 人,配备秘书1 名,负责填写《西北民族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核分等事宜。同时须另外安排人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考核, 由总支书记或思政工作人员担任; 还需安排 1 人负责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交秘书统一核算。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制定明确的复试程序、办法和要求, 培训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 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在《西北民族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上签字, 并由组长填写总体评价, 加注明确录取建议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交研究生处。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针对不同学科、 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有关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复试方法等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
  5.复试期间学校复试录取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别(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和同等学力加试。
  1. 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考试时间为3 小时,试题满分 100 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各培养单位导师组负责命题和评卷,研究生处组织考试。笔试成绩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2.选考梵文考生的外语笔试
  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和考试,时间 3小时,满分100 分,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其他考生的外语测试由各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中考核)
  3.综合面试考核
  考核应涉及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科研、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满分 100 分。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在《西北民族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专业素质评分表》上给出成绩;总支书记或思政负责人在
  《西北民族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综合素质评分表》上标出适当选项。
  复试面试成绩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
  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材料以及政审等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单独打分, 满分 100 分, 计入复试成绩。
  5.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由导师组组织命题和评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试时未出具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予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和单位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按《2013 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 由研究生处在复试通知单上盖“同意复试”章,对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成绩核算和排名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 60%,复试成绩权重为 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选考梵文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2. 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分数相同时按复试成绩确定名次;调剂二志愿合格考生按政治、外语和复试成绩之和排名,分数相同时按复试成绩确定名次。

  六、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 B 类考生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一致或相近。
  3.考试方式须为全国统考, 考试科目中外国语语种须为全国统考英语、 日语。 调剂工科门类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数学考试。
  4.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七、复试纪律和要求
  1.学校招生委员会、 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成员须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复试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否则经查实,属隐瞒不报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工程” ,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受理部门:纪委、监察处
  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9:00-11:30 15:00-17:30
  电子信箱:jwjcc2013@163.com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