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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财经学院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原则。陕西省外录取的新生迁户需《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相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陕西省内录取的新生迁户的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相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外省的学生需在《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省内的需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学号、专业、班级、电话号码

  3.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

  4.户口迁移证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不得随便涂改,涂改无效。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 曾用名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血型 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籍贯必须到县一级,如果信息不完整需本人补充信息到位后方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空白处须盖空白章或机打“*”。

  5.新生身份证办理是指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新的身份证。未迁入户口的学生身份证没有到期可不办理。身份证丢失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理挂失及补办身份证。

  6.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学院”。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

  7.属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8.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学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在教委已注册,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若更改姓名,毕业时将与注册人毕业证姓名不符,后果自负。如需更改姓名可放在大学毕业后更改。

  9.集中办理户口截止日期为9月25日,过期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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