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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2010级体育硕士复试安排


             西安体育学院2010级体育硕士复试安排 


  根据学位办【201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0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充分认识到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复试是初试的延续,认真做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的程序设计要体现科学性和公平性。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围绕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和潜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运动技术水平等业务素质进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参加我院复试的分数线为≥80分(详见复试名单) ;优秀运动员、国家级教练员和国际级裁判员复试的分数线为≥60分。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及安排
  1、资格审查: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报到时缴纳复试费用200元。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不全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复试内容:
  政治理论(笔试内容:毛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时政),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口试),100分。
  体育专项技能测试(原则上由考生在篮球、排球、足球、田径、小球、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跆拳道)项目自选一项),100分。

   4、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1月19日 上午9:00-11:30 报到 资格审查
  (研究生部110室)
下午14:30-17:30
1月20日 上午 8:30 - 11:30 政治考试
下午14:00-18:30 分组进行口试和技能测试



四、优秀运动员、国家级教练员和国际级裁判员的审核
  根据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精神,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收办法继续执行2009年有关文件精神。
  1. 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执教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3.国际级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4.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处对此类人员建立独立的档案库进行管理。

  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表》(可在我部网站下载)及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1月15日前交研究生部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备注: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1月15日前选择复试的项目发E-MAIL到yjsb@xaip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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