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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 2010年研招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要求通过国家四级);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09年9月底前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二、报名
  1.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各省市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中西安考生统一在西安石油大学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所自定,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课考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的测试,具体要求请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4.复试方法为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和我所人力资源处联系。

  五、录取与培养
  我所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留所工作。研究生培养学制为2年半,录取后首先安排在重点高校学习学位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后回本单位结合科研项目做学位论文,合格者授工学硕士学位。学习期间学费全免,并享受一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它
  1.考生咨询有关招生情况可直接与205人力资源处联系。
  2.考生来函邮寄至:西安市123信箱人力资源处(710065),电子信箱:Yzb205@263.net,联系电话:(029)88288067,(029)88288068 传真:(029)88288000。

  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八、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所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相关链接>>>>>>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书目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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