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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五、复试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一)复试时间: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前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1份。
  (三)复试形式:采用面试为主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
  六、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取考生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使用EMS快递寄至寄至我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
  3、本科期间的思想政治审查表(是否受过任何处分等)。
  2015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七、其他
  (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费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签署按时报到《入学协议书》,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就业。
  (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自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若有不及格,或受过某种处分等,将取消录取资格。
  3、提供弄虚信息和材料。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电话:*************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Email:wzmctms@126.com
  微信平台:wzykdxyjsy
  网址:http://www.wzmc.edu.cn/—研究生招生
  温馨提示:我校9月12日开学,在此之前请通过邮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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