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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师范学院(新温州大学筹)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温州师范学院成立于1956年,是一所覆盖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理科、工科、商科等五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200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同类院校领先水平。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温州师范学院与温州大学合并的基础上筹建新温州大学。
  
  学校师资队伍雄厚。全校专任教师1189人,其中教授122人、副教授398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80人。有省、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11人。有4位院士加盟建设重点学科,并拥有一支由中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兼职教授队伍。
  
  学校设有36个本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有机化学、文艺学、民俗学、材料学被评为浙江省级重点学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及专科学生20000人。学校占地2545亩,校园依山伴水,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景色怡人,是读书治学的绝佳胜境。
  
  学校教学科研条件日趋完善。学校校舍面积80.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2.2万册、电子图书56万册。共设有33个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示范实验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3个。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坚持以科研促教学,促学科建设,促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科研和科技开发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共设有40余个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近三年来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123篇,其中被SCI、EI索引收录285篇,SCI收录数位居全国高校前100位;科研经费总额达5165万元。2001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加强同国内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与浙江大学、西安交大、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等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博士研究生,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荷兰、乌克兰、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的20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材,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006年计划内非定向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生实行优惠政策,均不收学费,并享受普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补助,大约每月520多元。
  
  我们热烈欢迎您报考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二年半至三年,在职攻读为三至四年。
  
  三、招生名额:
  
  2006年我校有6个学科、专业的31个研究方向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5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地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点均可查询)。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委托培养: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委托培养生,请务必在考生登记卡中委托培养栏内注明为委托培养,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的组织意见栏内注明为单位委托培养,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须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五、报名日期:2005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4日确认。
  
  六、报名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06年1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三)、初试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分值100分,外语分值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四)、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如需往年考试试题,可向相应学院购买。人文学院:86680915王老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86689217黄老师;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88373109陈老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88373111刘老师
  
  招生单位:温州师范学院
  
  招生单位地址: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招生单位代码:10351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人:田秀智、向康文
  
  E-mail:yjs@wznc.zj.cn
  
  网址:http://www.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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