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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05年高校教师在职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高校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3年起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目标是培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2005年7月31日为截止时间计算)的高等院校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在贴相片处加盖公章)。

  2.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有关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网址及网上报名方法另行通知。

  4.报考者持通过研究生处审查的《资格审查表》,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方法以及报名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其中,“GCT”由国家统一组织,成绩当年有效。“GCT”内容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统一组织。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为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

  研究生第一年进行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学习方式有两种,一是进校不离岗,业余时间集中学习;二是脱产来校学习。第二年,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第三年(第五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经申请批准,学制可延长一年。

  对通过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8

  邮政编码:430081

  电话(传真):(027)68862830

  电子信箱:yjsc@wust.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

  联系人: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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