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为我校所有招生专业。 一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为我校所有招生专业。
一、申请条件:
符合教育部文件推荐免试条件,经推荐学校相关程序选拔,具有推免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武汉科技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各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由院(所)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面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外校推免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三、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430081
联系电话(传真):************
网址:www.yjsc.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