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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生:

  欢迎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9级研究生来校报到时间确定为2019年9月9日(周一),请各位新生按时来校报到。现将入学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档案转入

  1、凡属我校(含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应届本科生,均无须办理调档手续(不发调档函),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校综合档案室协商,统一办理档案校内转调。

  2、其他新生,均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应具体到录取学院)。

  3、组织关系办理。考生原档案所在单位向我校开具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湖北省外抬头写:“中共湖北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湖北省内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查询被录取学院的全称,如“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4、全日制档案不转入我校的新生,将不享受我校各项研究生奖助。

  二、户口迁入

  新生户口迁入采取自愿原则。

  1、入学前,户口在武汉市外的新生,须有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南湖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传媒学院)迁入地址填写“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迁入地址填写“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34号武汉纺织大学”。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所在学院。

  2、入学前,户口在武汉市内的新生,入学后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所在学院。

  三、宿舍安排

  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详情请向各学院咨询。研究生公寓住宿费一般为1320元/年,请报到完成缴费的同学到研究生迎新总站领取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单,凭住宿费缴纳收据和入学报到单入住宿舍。

  四、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期整个9月份有效)到录取学院进行资格审查。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学生入学时不能提供国家认可的毕业证(本科结业证不能作为毕业证使用)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报到地点

  我校南湖校区和阳光校区均设有迎新点。

  南湖校区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迎新点:收发室门口。

  阳光校区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迎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口。

  六、其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说明:凡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学生到校后向学院提交资助管理机构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合同,办理回执录入和相关审核工作。

  我校2019级研究生总群群号为779728983,欢迎新生加入!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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