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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13年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实施细则


  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和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等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经研究,确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二、复试工作组的组成
  学院复试按照设计学一级学科点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熊兆飞
  成 员:陶辉、袁大鹏、叶洪光、黎蓉
  秘 书:魏辉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到
  4月15日上午7:50报到

  南湖校区综合楼5201

   

  专业课笔试
4月15日上午8:30-11:30
  南湖校区主楼408

   

  英语测试
4月15日下午13:00-13:45
  南湖主楼T101

  笔试

  综合素质面试
4月15日下午14:00—17:00
  南湖校区服装学院二楼会议室

  准备2-3分钟英语自我介绍

  同等学力加试
4月15日晚上18:00—21:00
  南湖校区服装学院二楼会议室

  服装结构设计、服装设计基础


  (2)复试时间:
  所有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于4月15日上午7:50在南湖校区服装学院5201集中报到。届时,考生须提交研究生处盖章确认过的复试表。考生向学院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权重占6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40%),以最终考试成绩【考生最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其中复试科目分值按英语20%,笔试40%,面试40%。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张榜公布复试结果,并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每位复试考生同时还需留下准确的通信地址,以便能准确邮寄录取通知书。
  (5)对各类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最终考试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我院今年的公费比例为75%,自费比例为25%,名额将按照总成绩自高到低顺序决定。
  
  四、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研究生招生及调剂工作咨询: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jht2005@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综合楼5201
  邮编:430073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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