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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皖南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详见《皖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和计划
  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三个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中西医结合基础、药理学、应用心理学二级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和拟接收计划数详见《皖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附表一《皖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和附表三《皖南医学院2016年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填报的推免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未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我校其它有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再次参加复试。
  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将于10月2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供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推免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可招收统考生。
  注: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填报志愿、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一)网上填报: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同学于9月28日以后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

  (二)复试通知:
  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复试通知,考生同意来我校参加复试,点击“接受”即可。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约在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关于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三)待录取通知:
  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即可。
  注意事项:推免生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

  四、复试录取工作
  (一)证件、材料审核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思想政治审查表》(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3.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按我校复试通知到研究生学院报到。报到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复试考察
  研究生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组织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办法按照《皖南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经复试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三)体检:复试过程包含在我校接受统一的体检。

  五、关于奖助政策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评选各类奖助学金,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按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

  六、有关要求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2.凡有弄虚作假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免试录取资格和学籍;
  3.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单位代码:10368
  地址: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倪老师
  电话/传真:************
  注:以上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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