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湖北研招网 > 武汉工程大学 > 招生信息

2007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说明
  1.2007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96名(具体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
  2.在现有我校招生政策与2007年国家政策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并将免收培养费,并提供生活费及奖学金。
  3.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4.定向生、委托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承担。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的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步骤
  1、2006年10月10日—31日,报考者在指定的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方式,请于2006年9月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11月10日—14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网报的报名号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
  3、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有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四门(高等教育学除外,初试科目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每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为150分(高等教育学的专业基础综合的满分为300分)。其中国家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二、三)、高等教育学的专业基础综合,其它科目为我校自行命题。
  外语听力和口语同时在复试阶段测试,外语听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研招办另行通知,复试采用面试(口语+听力)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中专业课的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研究方向,以初试中未考试的专业基础课为主或根据招生简章备注栏内要求进行考试。
  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详尽填写考试科目名称、代码及家庭通讯地址。凡有考试科目任选的专业,请考生认真选择后在网上报名时填明所选考试科目名称。
  2.目录中所列研究方向是为了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报名时,填写研究方向,填明所报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欢迎访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网址:http://yjs.wit.edu.cn
  电话:(027)87194669
  E-mail:yjs10490@mail.wit.edu.cn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