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介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六大直属研究所之一。是中南地区计划免疫指导中心。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微生物学及免疫学专业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全国生物制品系统中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六大直属研究所之一。是中南地区计划免疫指导中心。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微生物学及免疫学专业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全国生物制品系统中唯一博士点。九十年代初按国家教委的规定改为:免疫学专业具有博、硕士学位授予权;病原生物学(原微生物学)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创建于1950年,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已发展成为医学微生物、免疫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单克隆技术、诊断试剂、肿瘤诊断防治等多方面的教学研究以及人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与生产的重要机构。该所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教授,并有一批年轻的研究员、博士成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优势学科领域和重要科研项目的中坚力量,现承担着多项国家重要科研课题,并已取得各级成果奖及科技进步奖122项,为疾病预防、人类健康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在培养研究生方面,一直坚持走与高校联合培养的道路,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程教育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进行,科研课题在本所完成,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国家计划规模数为准)今年为10名,每年秋季招生一次,分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两个专业,两专业可调剂录取。报考日期和其他程序与同济医学院相同专业同步。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在职兼收,研招办有简章备索,欢迎来电咨询。
热烈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单位代码:84506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九号 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部门:研招办 电话:************ 联系人:李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100102★免疫学
00103病原生物学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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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政治
①101政治
|
★:具有博士授予权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和我所网报公告,按要求选择考试科目。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经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日期为准。
(三)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英语、西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初试地点:
考生在自己选择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我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所决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所网站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在复试时加试,主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复试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复试时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所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招办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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