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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接收2006年推荐免试生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武汉理工大学主要接收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武汉理工大学可部分接收基础专业、艰苦专业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外校免试生必须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且面试合格;

    4、外校免试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外校免试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及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2、个人申请陈述1份,专家推荐信2份(须2位专家分别推荐、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填写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外校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否则不予录取。

三、申请办理

    1、外校免试生将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于2005年10月20日以前寄至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过期研招办不再接收申请;

    2、武汉理工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生的面试时间初定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若相关学院有特殊原因,可自定面试时间,并自行负责通知外校免试生),未参加面试的外校免试生,武汉理工大学不予录取;

    3、2005年10月24日,各相关学院须向研招办提交面试合格、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生的名单,并由相关学院的主管院长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

    4、2005年10月25日,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将向拟录取的外校免试生发放我校接收函,外校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进行个人网上报名,并在11月10日—11月14日期间,到本人网报时填写的报名点完成现场报名手续,未完成网报和现场报名手续的外校免试生,武汉理工大学不予录取;

    5、2005年11月30日前,外校免试生须将本人《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寄至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2005年12月10日前研招办仍未收到免试生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将视为个人放弃申请,武汉理工大学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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